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湖北省2019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太阳集团欢迎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智力
副组长:张炜、邱裕
成 员:宋奕勤、姚善良、陈波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工作督察组
组 长:张炜
成 员:陈波、李君华、陈娜、韩军、刘殊异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察学院复试工作。
3.复试专家组
组 长:略
成 员:略
职 责: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
组 长:邱裕
成 员:丁春毅、许臣颖、蔡明广、王纯、韩雅洁
职 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达到A类考生《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39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30名。
3.复试比例:按照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30
2.地点:流芳校区艺术楼3-8会议室
3.具体要求: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分别需携带以下材料: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9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请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
5.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方式
复试一般由外国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 、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分钟。外国语(英语)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前进行。
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2019年3月26日13:00-13:30
外国语听力测试地点:流芳校区四教L4410教室、L4411教室
2.专业课笔试
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方向选则笔试科目,试卷为4开尺寸绘图纸,备有草稿纸,绘图工具需自备。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6日14:30-17:30
笔试地点:流芳校区艺术楼五楼教室
笔试科目:设计管理/快题设计A/快题设计B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学术水平、动手能力、专业涵养、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考查。
综合面试时间:2019年3月27日8:00-18:00
综合面试地点:流芳校区艺术楼3-8会议室
4.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课程,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将作为判断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测试时间3小时,绘图工具需自备。
加试时间:2019年3月28日8:30-11:30
加试地点:流芳校区艺术楼五楼教室
加试科目:素描、色彩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计算比例:专业课笔试占50%、外国语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2.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调剂考生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初试各门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折算公式: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国语成绩+科目1+科目2)*1/5。
3.复试成绩将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于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3月26日8:30开始
体检地点:流芳校区校医院
体检要求: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在复试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心理健康测试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考生本人登录微信平台,按指定步骤操作完成。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领取报告单、化验单、体检表;另外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89元/人次,由考生自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入。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凡符合调剂资格且在网上成功报名者,我院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精神,按比例确认复试名单。由于调剂报名的考生多,复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凡接到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小时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七、申诉方式
申诉电话:027-87992151
八、乘车路线
流芳校区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乘581、709到鲁磨路公交枢纽站后,转乘788、759路(太阳集团欢迎您站)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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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3日